1.工程研究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爱岗敬业,认真负责,做好本职工作,并不断加强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,与时俱进。
2.工程研究中心实行人员上班考勤制度,本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。因故不能按时上班,必须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和考勤员请假。
3.工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拒绝为研究人员服务,确因缺乏试剂、标样或仪器工作不正常等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时,应向有关人员耐心说明,通过彼此沟通、相互协商、共同努力解决问题。
4.固定研究人员在从事课题研究的同时,应发扬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,耐心细致、热情周到地积极配合流动研究人员的工作。
5.每年年末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年终总结和考评,对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。